“法官,不是我不想还钱,实在没能力一次性还上。”近日,面对二审法官柳阳,某家庭农场负责人王某某满脸愁容。
2024年12月,该家庭农场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短期投资借款合同》,借款40万元,借期一年,利息2万元。2025年12月到期后,利息还了,本金没还上。村集体告到法院,一审判决农场10日内返还本金及逾期利息。农场拿不出钱,上诉到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卷到了柳阳手里:“判了也还不上,判决不能解决问题。”她梳理卷宗发现,农业周期波动、农资涨价、销路受限、连年亏损几件事叠在一起,农场资金链断了。一次还40万元,不现实。简单维持一审,农场要么被强制执行,要么彻底倒闭。
“涉农案件,不能一判了之。”于是,柳阳和合议庭法官去了农场。景观苗木长势良好,农机保养得当,存量果树已进入挂果期。农场底子还在,资产还在,还能继续经营。
可调解一开始就卡住了。村集体态度坚决:一次性付款,不同意分期。“之前私下沟通过,农场负责人态度不好,我们不想再协商了。”柳阳给村集体算账:“农场现在确实没钱,但资产还在,经营能力还在。硬逼着一次性还清,农场只能倒闭,村集体的钱更收不回来。分三年还清,农场有喘息空间,你们的钱也能有着落。”
反复沟通后,村集体态度松动了。“柳法官说得在理,我们也不是不讲情面,关键是钱要能收回来。”
最终,合议庭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坐在村委会会议室,达成调解方案:分三年还清借款本息;若经营状况良好,提前还清。
签协议当天,王某某说:“感谢法院,站在我们的立场考虑困难,没让农场陷入死局。”村集体负责人也坦言:“经过法官一次一次沟通做工作,纠纷终于圆满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