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案审”到“类案解”
“示范诉讼+批量调解”巧解商品房纠纷
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多元化解,岳阳法院积极推行“示范诉讼+批量化调解”工作机制,努力把个案办理的“小切口”转化为类案治理的“大实效”。本期聚焦临湘市人民法院办理的一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的化解案例,为您解读这把化解批量纠纷的“金钥匙”如何打开“多赢”之门。
47户业主集体维权,批量逾期交房纠纷陷入处置难题
某置业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临湘市某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商品房。2021年,47户业主与某置业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于2022年9月30日前交房及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因房屋未在指定时间内交付,47户业主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临湘法院在收到该案的起诉材料后,意识到小区内还有大量持观望状态的业主,后续可能引发批量诉讼。若此类案件判决不到位,不仅缓解不了矛盾,还可能引发群体性纠纷。
一案立标准、批量促和解,分层施策破解群体性困局
为妥善化解潜在批量诉讼风险,临湘法院提出“判例引路+批次调解”的组合方案,分层分步推进系列案件有序化解:
第一步,先行示范诉讼。法院先与业主群体充分沟通,引导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先行提起诉讼,其余业主则参照该示范诉讼的结果处理后续事宜,从而有效降低个体维权成本,既节约诉讼费用,又免去漫长的时间等待。
第二步,依法作出示范诉讼。承办法官对业主代表案件先行审理,细致梳理案件事实,重点审查购房合同、付款凭证、交房通知等核心证据,逐一核实逾期交房时长、违约金计算标准等关键细节。庭审中,围绕逾期交房事实、违约金计算依据等核心争议焦点,双方当事人充分举证、质证,并展开辩论。最终法院判决置业公司向业主代表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
第三步,依托示范判决推进批量化解。以示范判决确立的裁判标准为基准,法院邀请特邀调解员共同参与剩余46起案件的调处工作。一方面,特邀调解员逐一对接其他业主,结合示范判决结果,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告知业主可期待的合理权益,引导其调整诉求预期、理性参与调解。另一方面,法官多次约谈置业公司负责人,指出违约行为的法律后果,并结合示范判决结果向其释明拒不履行义务将面临的强制执行、信用惩戒等风险,督促其主动担责、积极配合。
经过多轮沟通,双方当事人放下对立情绪。最终,32起案件达成调解协议;10起案件业主与置业公司和解,主动撤回起诉;4起案件参照示范判决思路作出裁判。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属于常见的群体性纠纷。临湘法院采用“审理一件,化解一批”的工作思路,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企业纾困减负,实现三方共赢,也为同类批量购房纠纷的处置提供了清晰可行的路径。

